《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4〕41号》
1、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 4、烈士子女士兵。
1、户口证明(户口薄、户籍证明)原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退伍证原件; 4、退役士官(兵)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退役士官(兵)提供相关材料→民政局安置办登记上册→符合条件的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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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项无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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